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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主义和“古典自在主义”——一个不幸的改变

10-01 2024
来源:华体会登入页面    发布时间:2024-10-01 11:41:05

  首要,约翰·洛克将传统的天然法理论开展到了一个新的方向。他在《政府论第二篇》中,论说了每个人对本身的一切权,这正是穆瑞·罗斯巴德的自在毅力主义中的自我具有权。在这个基础上,个人能够依照首先占有准则来获取产业。

  在人的自我一切权和产业权之外,洛克的思想体系中给国家留下的空间是很小的。虽然洛克的论说引起了极大的争议,A.约翰·西蒙斯于所著《在无政府的边际》(On the Edge of Anarchy)一书中仍是有力地证明了洛克式的政治次序是接近于无政府状态的。

  当然,洛克式的政体从没有彻底完成过,但是他所倡议的那些关于个人权力的观念关于十九世纪的自在主义却有着严重的影响。巨大的法国经济学家弗雷德里克·巴斯夏在其《法令》一书中论说道:“咱们每个人都有天然权力——由天主赋予——以保卫其人身、自在和产业。”国家并不能使人取得什么原本不曾具有的权力。

  除了关于天然权力的证明之外,十九世纪的自在主义还有另一个来历。新的经济科学决议性地证明了:经过自在市场中的社会协作,人类能轻松完成平和与昌盛。正如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在其1927年的经典名著“自在主义”一书(中文译名《自在与昌盛的国度》)中所述的:

  “自在主义一向重视全社会的福利,从未为某一特别阶级获取利益。英国名利主义者的一句名言用一种不那么奇妙的方法表达了这种意思:是为了“绝大多数人的最大美好”。从历史学的视点看,自在主义是第一个为了大多数人的美好,而不是为了特别阶级服务的政治倾向。自在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差异,并不在于其所声称的为全人类的美好而斗争的方针,而是在于其为完成此方针而采纳的手法。……反自在主义的方针是建议将本钱分光吃尽的方针。这种方针发起以献身未来为价值来交换眼前的享乐和充足。”

  不幸的是,关于这第二方面的着重却给英国古典自在主义带来了一些问题。像斯密和里卡多这些古典经济学家的一般性论说中并没有将政府干涉彻底扫除于经济以外。他们经过调查一件件的个案,通常会得到结论说自在市场方针是最好的,但是并非总是如此。例如,亚当·斯密就接受了一些对自在贸易的控制并支撑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政治经济学原理》,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巅峰之作,乃至进一步削弱了对自在经济的支撑。

  但是即便在其弱化状态下,古典政治经济学依然立根据本位主义的基础上。一种新式的自在主义对本位主义提出了正面应战。牛津的政治哲学家托马斯·希尔·格林否定个人除了参加国家和团体之外还有其他权力。固然,个人的确有自我完成的权力。但格林所指的自我不是实在的、有血有肉的个其他存在,而是由正确的理性准则所分配的“真实的”自我。从这个方面来说,假如你的行为违背了格林的那个理性指令,你就不是在“真实地”做出挑选。如其所述:

  “咱们应该看到,契约自在、依照自我的志愿来举动的一切方式的自在,只有当其作为达到某一方针的手法时才有价值。这一方针便是我所说的活跃意义上的自在:换言之,全人类为完成共同利益而平等地贡献力量,没有人有权力违背这一方针而自行其是。”

  另一位支撑“新自在主义”的哲学家伦纳德·霍布豪斯则走得没有格林那样远。他应战了格林的理想主义继承人伯纳德·鲍桑葵的所谓“国家的形而上学理论”,但他也并不拥护回归到本位主义的陈旧传统中去。他否定本位主义的产业权概念,并坚称产业的存在仅仅为完成团体的方针,有必要实施被古典自在主义所排挤的社会立法。

  新自在主义将自在主义推到了它的不和,而“古典自在主义”则被用来描述那些对立福利国家的人——比方赫伯特·斯宾塞和他的门徒奥博伦·赫伯特等人所持有的态度。

  “现在,那些自称为自在主义的政党,它们的纲要和行为也不能给予咱们关于真实的自在主义的启示。正如咱们已提及的那样,即便在英格兰,人们所了解的自在主义更多的仅仅与托利主义和社会主义相类似的概念,而不是自在主义的原有纲要。假如有些自在主义者发现他们的自在主义是附和将铁路、矿山和其他企业国有化的,乃至支撑关税维护,那么人们会毫不费力地看出:当今的自在主义已经是空有其名了。”